引言
北约成员国在所有组织中都发挥着主要的作用,它们的会员身份大体都能够很好地符合它们所服务的目标。对于会产生共同利益的文化项目应予以共同的财政支持。北约定期的经济磋商机制已取得很大进展。
北约与其他组织
尽管公约第二条的目的和原则非常重要,但成员国无需仅通过北约本身来实现它们。北约照搬那些为不同的经济合作而设立的国际组织的运行模式,并无助于大西洋共同体的利益。现在似乎并没有需要北约自身采取集体经济行动的重要新领域。事实上,不间断且持续增长的双边的及在其他非北约组织的合作经常是培育成员国共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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